养生之道
导读:文章主要围绕(病历和诊断报告怎么公证的),以及(病历和诊断书怎么开)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答案:公证处没有资格调病历 。解释:公证处是指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法律范围内具有公证职能的机构。公证处的主要职责是对涉及到民事、商事和其他法律事项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认证。调取病历属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事务,与公证职能没有关联 。
如果说一方怀疑病历造假要申请笔迹鉴定时需要在举证期内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 ,然后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样品即可进行笔迹鉴定手续,那么司法机关也是会根据提交的样本做出最公证的鉴定结果,如果说鉴定双方对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不认同时也是可以提出再次鉴定的。
书证病历的真实性认定。目前 ,大多数病历材料仍为纸质,书证病历依是最主要的证据形式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要求医疗机构对全部病历材料,在双方确认无误后进行封存。进入司法程序后,由人民法院在当事人的监督下共同拆封。防止诉讼开始前 ,病历材料被“污染” 。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第八条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了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首先 ,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 、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
老年痴呆在公证处立案需提供医疗证明 。要在公证处立案,需要提供医疗证明 ,由专业医生出具,并详细说明被认定为老年痴呆的情况。医疗证明应包括病历、诊断报告 、治疗方案等内容,以证明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还需要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明、家属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的申请表格 。
可以让其监护人作为申请人来办理委托公证 ,但是由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办理公证的政策各地不一,所以建议先去公证处打电话咨询。
由于患有老年痴呆的患者,其患病是属于间歇性的 ,通常很难证明其何时清醒,为了使遗嘱更具有说明力,建议对遗嘱进行公证。到当地公证处了解老年痴呆患者进行遗嘱公证需准备的材料 ,并按要求进行公证就可以了 。通常经过公证处公证的遗嘱在法庭上都会被认可。
老年痴呆是不可以进行遗嘱公证的,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了对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首要条件就是遗嘱人有民事能力,而老年痴呆人是很难有有效的遗嘱认定的,所以是不可以进行合法的遗嘱继承的。
老年痴呆了一般是不能做房产公证的 ,老年痴呆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是无法办理房产公证手续的,如果领证需要办理残疾证 ,设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且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同意才可以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 、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收集病历卡 ,病史治疗记录,保留就医过程资料 。调取医院电子视频录音录像。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获取鉴定报告。询问证人 ,获取证人证言。封存病例 。
2、法律主观:医疗事故取证:拍照取证,保存原始证据,如反映事故情形的照片 、录音录像等。收集病历卡,病史治疗记录 ,保留就医过程资料。调取医院电子视频录音录像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获取鉴定报告。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封存病例 。
3、在医院调取医疗事故证据的话可以直接向医院索要病人的病历;治疗时开的处方单等;同时医疗事故的证据还包括了证人证言;监控;患者的尸检报告或者是身体损伤的鉴定报告等相关的证据。
4、在发生医疗事故后 ,当事人收集证据一般需要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争取尽早封存病历,防止有心之人对病历做手脚;第二方面是及时要求尸检以查明死因 ,死者的死因是十分重要的证据,现场尽可能让医疗单位回避;第三方面是注意收集证人证言,并且让其留下联系方式以及个人相关信息;第四方面则是其他证据的收集。
5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 ,患者首先要做的是树立收集证据的意识,应该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并且保存好,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在这个过程中,医疗机构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患者合法要求 。
1、法律分析: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以备进行事故技术鉴定时使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2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历应该交由医疗机构保管,患者方也应及时复印病历 ,作为证据保留 。病历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 、病程记录等资料。
3、法律分析: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
4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 ,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十九条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 ,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 。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1、答案:公证处没有资格调病历。解释:公证处是指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在法律范围内具有公证职能的机构 。公证处的主要职责是对涉及到民事、商事和其他法律事项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进行公证认证。调取病历属于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事务,与公证职能没有关联。
2、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 ,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 。
3 、不需要。现在国家政策就是减少各种无用证明。如需办理报销医疗或者保险,病历上有个人详细情况 ,只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了 。(可能会出现~现在很多消极工作人员会不认可。但是现在都有投诉服务电话,直接投诉一个电话解决。
4、即使住院病历违反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未封存,如果经过查验病历反应情况属实 ,那么也能够当做证据提交的,原告需要提供病历被修改过的有效证据。
5、无精神病史证明的开法 精神病的鉴定是专业性的,只有具备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才有此权利 。凡单位要求开具有关医疗鉴定方面的鉴定证明的 ,包括无精神病史,都要到正规医院开具。患者可以凭当时的病历本和本人单位、街道或公证处等处介绍信,介绍信中要说明开诊断证明书之目的 ,经门诊部审批同意者。
1 、第一是对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这一种,公证处只是证明翻译的没问题 ,你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证处都可以公证 。另一种是对病例、收据的真实性进行证明。这种比较难,因为即使国产病例、收据,公证员都要经过调查,证明是真实的 ,才能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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