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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颜色有哪些要求(药品标签上药品通用名称的书写要求)

8 人参与  2024年11月01日 15:25  分类 : 药品通  评论

导读:文章主要围绕(药品通用名称的字体颜色有哪些要求),以及(药品标签上药品通用名称的书写要求)的知识点 ,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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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管理要求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到期作废。第十六条经批准的药品广告 ,在发布时不得更改广告内容。药品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

类别为“视”的药品广告,必须至少有一次以清晰的画面(或字幕)或配音体现药品通用名称。类别为“声 ”的药品广告 ,必须至少有一次以清晰的声音体现药品通用名称。类别为“文”的药品广告 ,必须以清晰的画面(或文字)体现药品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的字体不得大于药品通用名称最大一处的字体 。

第六十条,药品广告需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只有获得广告批准文号的方可发布 。处方药只能在专业刊物上介绍,不得面向大众做广告。第六十一条,药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 ,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误导性表述,不得借用权威机构或人员名义作证明。

【答案】: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第六条 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 ,必须征得药品生产企业的同意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第七条 申请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应当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药品广告审查机关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 ,不得发布 。

药品商品名称必须经什么批准

在中国 ,药品商品名称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后,才可以在标签上标注。该部门会对药品名称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最终授权使用。在中国 ,药品商品名称的审批权归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已并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该部门会对药品名称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最终授权使用。

药品商品名无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故选ABC 。

办理医药保健品等行业的批件,化妆品“卫妆特字”、消毒产品“消字号 ”的卫生许可批件、保健食品的“食健字”批件 。

商品名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后 ,才能使用,并受法律保护。新大纲已不作考查内容。

第六条 药品商品名称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在药品包装 、标签及说明书上标注 。第七条 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字迹应清晰易辨 ,标示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并不得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第八条 药品的包装分内包装与外包装。

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的是

1、【答案】:C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 ,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 。

2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是我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根据查询信息资料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3、【答案】:A 考查药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标注和使用要求 。对于横版标签 ,药品通用名称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4、药品包装设计中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设计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

有关药品名称的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 ,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故选D 。 6【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药品商品名称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答案】:E 制剂命名原则是药物名称在前 、剂型名称列后,如吲哚美辛胶囊 。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暂行)》第六条规定: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和每个销售基本单元包装印有中文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的一面(侧) ,其右上角是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固定位置(选项D错误)。

关于药品标签中药品名称的书写,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 ,不得分行书写。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写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

【答案】:D 考查药品名称和注册商标的标注和使用要求。药品通用名称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白色 ,不得使用其他颜色。浅黑、灰黑 、亮白、乳白等黑、白色号均可使用,但要与其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故选项D说法错误。故答案为D。

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 ,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

【答案】:D 药品通用名称:药品标准中收载的药品名称。通用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在我国,药品的通用名称,是根据国际通用药品名称 、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新药审批办法》的规定命名的 。

【答案】:D 药品内标签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 、规格、产品批号和有效期 。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指出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字体颜色...

1、【答案】:C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 ,包装上通用名称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

2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必须显著标示,单字面积必须大于商品名称的两倍;在横版标签上 ,通用名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的位置标出(竖版为右三分之一范围内)。

3、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

4、【答案】:E 本题考查《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 、突出 ,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横版标签 ,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

5、比2。根据查询《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信息显示,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药品标签上的商品名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比例是1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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